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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4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8-1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徐粉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让农村学生走出校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建议”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中的建议让农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考虑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更让金坛的优美环境展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他们热爱家乡、热爱环境的积极情感。

提案中提到“因为家庭地理和经济条件的约束,农村学生比城区孩子更有必要参与这样的活动”,在常教计【2018】59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费管理和使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社会实践活动费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收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收取”,即农村学校无此收费项目。

为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理念,尤其是劳动教育,金坛区教育局搭建平台,为部分农村学校与相近的景区达成合作,为学生提供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同时进行相应课程的研发。如薛埠中心小学与江苏花谷奇缘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茅麓小学与常州市金坛区茅山茶博园、后阳小学与常州市金坛区红新悦果蔬展业合作社等,这些课程基地的对接有效保障了农村学生实践的机会。

为培养学生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每一年区教育局都会组织五年级和八年级的学生赴常州市金坛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进行为期两天的生活体验活动。活动安排丰富,有生活体验、军事化项目训练、国防知识介绍等,更有东方盐湖城行走的实践类活动,让学生感受大美金坛的魅力。

再次感谢您对金坛教育的关心,真诚地希望您继续为金坛教育献计献策。

签发人:吴军华

经办人:秦小方

联系电话:82881859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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