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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15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沈志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居民小组长补贴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金坛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规定,居民小组长待遇参照农村村民小组长补贴标准。目前,我区居民小组长待遇每年600元,均为区财政转移支付。

近年来,随着社区事务的增多,工作压力增加,居民小组长辞职的不在少数。为进一步稳定队伍,提升他们的积极性,今年,我局深入社区开展调研、与街道对接座谈、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探索居民小组长向楼栋长转型。本着权责利相协调、付出与所得相匹配的原则,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目标考核基础上逐步提升待遇。目前,已由西城街道初步拟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试点社区,即将在社区进行运作。由于增加了街道财政补贴渠道,工作推开后,楼栋长(原居民小组长)的待遇将比原先有明显的提高。我局将加大协调指导工作的力度。

感谢您对社区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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