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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单身人员养老保障政策研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问题中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虽然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不懈奋斗,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提高,但仍有许多困难人群、低收入群体仍面临着养老困境。
根据现有政策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老年人入住特定养老机构给予床位补助;对于本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年满60周岁失能、半失能城市“三无”老人;80周岁(含)以上生活困难(低保、低保边缘)的老年人,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给予这部分困难群体养老保障。首先,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的财富由人民创造,社会经济发展的红利应由人民共享。其次,符合民政工作的宗旨,“民政”二字一头连着“民”一头连“政”,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最后,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解决好困难群体养老问题,防止其老无所养、老无所依,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繁荣稳定。
下步我们将做实做细工作,进一步强化落实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我区养老工作快速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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