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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增设公共服务建筑(空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城市发展。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是区委区政府立足“惠民生”“补短板”“提质量”做出的重大部署。近年来,区住建局会同各区直相关部门,攻克艰难、全力以赴,扎实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8年、2019年,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苏建房管〔2018〕175号),由区城管局牵头完成了北园新村、南园二村、丹丽花园、华苑二村B区、景潭花园一二期等五个老旧小区的宜居示范居住区创建工作。改造后共增设小区活动用房约1200㎡,根据社区养老需求,划分为老年活动室、助餐点、阅览室等功能区域,以满足小区老年人需求。对小区内主要道路、单元出入口等区域实施无障碍化改造110处,增设楼道内部休憩座椅225处,改造完成后实现住区无障碍化全覆盖。修缮和增设小区活动场地和游园总面积达10000㎡,并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增设健身器材等休闲服务设施。
2020年,根据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安排,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华城二村改造和金沙花园的宜居示范居住区的创建工作,预计修缮、增设小区综合活动用房(含养老、健身、阅读等功能)约425㎡,同时改造小区现状闲置空地,增加健身器材、廊架及休憩桌椅。
根据2020年修订的《常州市区社区生活圈配套设施标准》(试行),街坊(地块)级配套设施以街坊(地块)内0.1~0.3万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日常便民服务。必须配建的设施包括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室外健身器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物业服务、便利店、生活垃圾收集点、邮政快递服务用房、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目前我局已依照最新标准对新建住宅项目的配套设施提出明确的配建要求,以标准化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覆盖全民、均等享有。
目前我局已委托设计单位研究编写老小区改造设计导则,该导则编写的目的是为老小区整治行动提供指引性文件,使老旧小区在后续具体整治中有据可循,形成菜单式选项,依法争取、利用相关资金支持,增强实施计划的可操作性,为打造“宜居金坛”共同努力。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9号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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