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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浩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环境整治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及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财政局的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已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财政局以及各镇(街道)等为成员单位参与整治,同时,我区陆续印发了《金坛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金坛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层层压实整治责任。根据文件要求,由区住建局牵头10个精品村和85个宜居村的建设,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城管局负责牵头全区所有整洁村的整治,具体由镇村负责实施,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评选文明家庭、五好住户。
在财政专项投入方面,为做好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造金坛美丽宜居村庄,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区级财政设立了金坛区“五十百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奖代补资金,并制定了相应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区级资金对精品村、宜居村、整洁村的奖补方式及比例限额,同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镇(街道)对精品村、宜居村对照区级补助资金进行同比例奖补。另外,区农业农村局每年安排美丽乡村和人居环境专项资金共450万元,主要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项目,并在2019年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获得常州市级公共服务运维资金70万元和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奖补资金350万元,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于村庄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区城管局结合各镇实际情况,每季度按时核实并下发相应的农村保洁员经费补贴,2019年度共计发放409万元,并在2020年,在农村保洁员经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专项资金由往年的450万元提高到700万元,其中区财政和镇(街道)各配350万元,年底按照各行政村考核成绩配比发放。
在加大财政专项投入的同时,我区坚持以考核为抓手,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专项资金以实绩定标准。2019年末,区住建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卫健局组成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对4个精品村和85个宜居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22个宜居村坚决放入待整改范畴,并预计于今年6月底进行复查验收,另外,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城管局对全区整洁村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在长效管理方面,区城管局每周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六镇三街道95个涉农行政村进行抽查考核,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确保每月覆盖30个以上行政村、55个自然村,每季度覆盖所有行政村,年底覆盖所有自然村,同时,季度末和年底时,其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对排名前三的行政村进行奖励。今年4月,区城管局牵头制定了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金坛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区行政村、自然村按照整洁村、宜居村、精品村、示范村四个标准考核,特别规定了对后进单位的督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考核机制,考核的科学性、权威性都得到了提升。
在埋头干事的同时,我们还十分重视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在各镇村主要道路张贴宣传横幅、在区住建局微信公众号、金坛网、金坛时报发表宣传稿、联系区电视台对整治工作较突出的村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宣传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深度发动,营造群众支持、社会认可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良好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会积极吸取和采纳,以使得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能够更进一步地为村民带来实惠,赢得村民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 71 号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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