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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0-07-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陈志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实行燃气全面入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区城镇燃气运营模式为市场化模式,金坛港华燃气公司为民营企业,居民用户接通管道气需向金坛港华燃气公司缴纳接气费用。由于乡镇、农村基础设施配套不同于城区,金坛港华燃气公司需根据乡镇、农村地区的居民房屋分布情况,开展燃气管道铺设工程,因此农户接气的费用总体要较高。

2.目前沈渎村外围无燃气管道,根据城镇燃气规划,需在盐港路道路改造时同步建设燃气管道,途径沈渎村时可预留接管口。

3.金坛港华燃气公司是民营企业,用户接气费用里包括燃气庭院管、地上架空管道、入户管等工程费用。外围燃气管道具备条件后,一是建议请属地提前协助开展居民接气意愿调查;二是考虑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有条件的情况下由属地实施部分配套项目工程,有利于降低摊入居民接气的成本费用。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号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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