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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44号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区城市管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朱井原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先收后返操作模式的建议”收悉,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认为朱井原代表的建议非常好,这种先收后返模式本来就是过渡模式,不应该无限期执行下去。2017年全区规范性文件清理时,已经明确要求修改收费所依据的《金坛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因此,建议城管局尽快将修改该办法提上议事日程,理顺关系。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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