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建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普法惠民’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协办意见如下:
区司法局是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因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土地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土地普法宣传工作。区司法局可以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普法宣传,如派出专业律师参加宣传、解答,在区电台、电视台的普法节目中适当增加土地普法内容等。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