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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34号的协办意见
  信息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6-2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张建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普法惠民’宣传教育的建议”收悉,协办意见如下:

区司法局是我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因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土地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土地普法宣传工作。区司法局可以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普法宣传,如派出专业律师参加宣传、解答,在区电台、电视台的普法节目中适当增加土地普法内容等。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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