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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金坛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52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苏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秸秆禁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关注。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我区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属地管理、全面禁烧”的原则,以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多元利用相结合,建立健全以行政村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直接责任主体的运作机制,强化政府责任落实,目标考核管理,配套政策扶持和宣传舆论引导,构建措施具体、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协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机制。区农业农村局作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主管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实实在在为农作物秸秆禁烧起到了“疏”的作用。

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成效

1、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近年来,我区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广泛推行科学适用的技术路线,还田率稳定在70%左右,2019年达到71.66 %。

2、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近年来,我区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率稳定在26%左右。其中,一是基料化利用,即生产食用菌基料;二是肥料化利用,主要是一些专业合作社在茶园、果园覆草及留高茬还田等;三是原料化利用,编织草绳、草帘,制造秸秆颗粒等;四是燃料化利用,如秸秆固化成型,秸秆沼气生产、户用沼气的发酵原料以及农户生活直接燃用等。逐步形成了以指前银湖食用菌合作社为代表的秸秆基料化资源利用、以薛埠罗村和平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秸秆原料化利用、以朱林雄风秸秆利用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秸秆燃料化利用。

近年来,我区的水稻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19万亩左右,小麦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17万亩左右,年出秸秆量14万吨左右。每年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基本在96%左右,建成了一批农作物秸秆镇级收储中心、村级收储点和利用企业。

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技术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知度,调动各类主体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在秸秆收获季节,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并组织技术培训、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金坛区政府2015年出台了《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5〕49号)文件,区财政局和区农林局2018年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坛财规〔2018〕2号)文件,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秸秆收贮体系建设、秸秆多种形式利用等予以相应奖补。   

常州市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励,对年秸秆利用量2000吨以上的市场主体,每吨奖励100元。

省级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

3、加大技术指导力度。金坛区农业农村局每年都印发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金坛区麦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意见》,组织乡镇人员培训,指导村级人员培训,让操作政策的人真正熟悉政策、掌握政策、会用政策。

对规模利用秸秆的企业,采用参观、学习、观摩等方式,鼓励利用企业多形式、多用途,合理、有效利用秸秆。

4、充分发挥秸秆收储点的作用。按照区域集中、靠路离水、方便运输、防雨防火的要求,全区共建成39个堆放点。正逐步完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构建和完善“村有堆放点、区域内有规模化利用龙头企业”的收储利用格局。

三、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对策思路。

1、进一步加大对机械化还田利用。要不断总结基层经验,加强技术集成创新研究和开发,不断探索试验秸秆高值化利用技术,完善现有综合利用技术体系,开辟新的利用途径,积极帮助农民群众为剩余秸秆找出路。

2、进一步加大多种形式利用,培育利用企业。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对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一方面结合省级和市级生态农业建设中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引导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拓展秸秆多渠道利用途径;另一方面要加快秸秆利用主体的培育,培植和扶持秸秆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签发人:邓九胜

经办人:陈 乐

联系电话:0519-80189218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2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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