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水投公司、各建设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建设工地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水投公司、各建设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每日中午12:00前报送,没有新情况需“零报告”。
联系人:张静,13921022712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0年2月2日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区水利局和全区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下同)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要求,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并切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发生和传播,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区水利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陈俊
副组长:王卫国、孙俊华、胡奕、张建成、李志根
成员:王苏毅、张芸、陆悦、张巍、李玲、荆火平、张玲、徐慧芬、姜以才、汪粉明、夏春跃、姜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全区各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要迅速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体系,落实防控措施,全面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三、严格控制节后复工
全区各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在未接到项目建设单位正式复工通知前不得复工或新开工,相关从业人员在复工时间未确定前不得提前返回工地,并应结合实际尽可能延后节后复工时间,减少人员流动,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各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催促施工单位提前复工或新开工。
四、加强复工疫情防控
1.加强留守人员管理。全区各水利工地应立即排查春节期间所有留守人员及其来常亲属近期内是否有湖北地区旅游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是否有湖北地区来坛人员滞留工地;留守人员应严格控制外出流动,确需外出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并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留守人员动态和健康状态。
2.做好现场卫生管理。各水利工地在复工前应对员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卫生防疫消毒工作,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复工后应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加强人员流动管控。各参建单位要通知处在湖北等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暂时不要返坛工作;对于返乡期间途经湖北等地的从业人员,可暂缓返坛。
4.强化复工人员管理。全区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考勤管理,务必做到一个不漏;对所有复工从业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严格执行“两个一律”:未经登记的一律不得务工,体温异常的一律不得务工;要引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或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区水利局将加强指导,统筹谋划,提前应对,督促各水利工程参建单位强化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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