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河长办:
现将《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压实乡村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苏河长办〔2020〕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2020年金坛区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进一步压实镇(街道)、村(社区)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强化水面河岸管理,突出排污倾倒监管,做好疏浚整治,注重河道日常管理,努力打造老百姓身边“水面清洁、水质良好、岸坡整洁、环境宜居”的幸福河。
附件: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压实乡村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
《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压实乡村河长责任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的意见》.pdf
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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