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基层各站所,城防处、设计室:
根据《关于常州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改革实施办法》(常人社发〔2018〕84号)等文件精神,经区人社局同意,现组织水利专业助理职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水利专业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1.科学研究:包括从事水利、水电、水运工程有关基础理论、应用技术、科学试验研究等工作。
2.规划设计: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勘探测量、水利规划、工程设计、工程造价、技术咨询等工作。
3.施工建设:包括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设备安装、施工机械、建设管理、建设监理等工作。
4.生产运行:包括从事水利水电生产运行、工程管理、防汛防旱、水文、水资源、水政监察、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作。
(二)基本要求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的标准、规程、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三)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四)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5.获得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五)继续教育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1门公共科目合格证,大专学历人员需要3门公共科目合格证,大专以下学历人员需要5门公共科目合格证。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提供复印件);
3.单位提供的申报人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受理机构审核后退回本人);
5.《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原件。
(二)评审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的材料;
3.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4.1篇论文或论著(发表的要提供原件、复印件;未发表的提供打印件);
5.照片1张(大一寸)。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评审的人员填写《金坛区2020年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名册》(见附件),于2020年9月2日前交至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汇总,报区人社局初审通过后再递交申报、评审材料。
2021年起,初定或评审水利专业初、中级职称可通过线上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常州人事考试网有关公告。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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