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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70J/2020-0002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0-11-15 公开日期 2020-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坛区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科室、基层各站(所)、各水利工程建设处

根据《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常水建〔2020〕39号)要求,为应对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从2020年11月起至春节,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贯彻落实。

附件:金坛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20年11月15日

抄送:常州市水利局


金坛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的决策部署,围绕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通过开展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对照目标、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全力攻坚,为区空气质量指数达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区水利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区水利工程质监站负责“百日攻坚”行动日常工作。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特别是土方工程项目。

(二)治理重点内容

根据《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市大气办关于落实省政府约谈问题整改的通知》《常州市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管控实施细则》《常州市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工作方案》《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以下7方面的检查和治理。

1.扬尘管控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扬尘管控责任落实、扬尘管控专项方案编制、扬尘管控检查和应急响应措施。

2.建筑工地围挡设置方面,重点检查工程现场围挡设置情况。

3.场地扬尘管控方面,重点检查道路场地硬化、祼土覆盖、易扬尘材料覆盖情况。

4.车辆冲洗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车辆冲洗设施、设备情况。

5.建筑垃圾处置方面,重点检查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减量与处置情况。

6.施工降尘措施方面,重点检查降尘措施、降尘记录和降尘效果。

7.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检查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的环保标识,核查机械使用的油品采购来源、数量、购置发票等。

四、责任分工

区水利局负责动员部署“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并对区本级水利工程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镇、各街道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对镇、各街道重点水利工程进行抽查。按照《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加强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扬尘管控主体责任。

五、时间进度和工作计划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时间为2020年11月起至春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动员部署、全面查处(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对所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体检”,现场监控,对不符合扬尘管控要求的水利工程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顿通知书,监督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按“五落实”要求整改到位(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标准、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登记、监管和禁用管理制度,严格查处非道路机械用油,全面核查采购来源、数量、购置发票等。确保按时完成《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

(二)重点治理阶段(12月16日至1月31日)。梳理第一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适时召开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座谈会,研究特殊水利工程攻坚行动情况,制定检查、督查、考核、处置办法,对全区水利工程“百日攻坚”行动整改情况进行复检。鼓励各单位开展样板工程评比和培训,引导水利工程从业单位诚信经营。

(三)总结完善阶段(2月1日至春节)。召开“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会,推攻坚行动经验,达到全区水利攻坚成果工作持续改进。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动员部署,及时掌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建立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项目动态清单,全面掌握水利工程建设“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对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高频次”检查,对一些防治不力的水利工程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引导水利工程从业单位诚信守约,切实做好“百日攻坚”工作。

(四)及时总结分析。各单位要注意“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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