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执法分局、监控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改革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指导意见》(环厅〔2019〕106号)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完善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推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苏环苏环办〔2019〕415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环境信访工作现状,为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信访投诉表达渠道,规范我局环境信访处理工作流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研究,现制定“十步法”环境信访调处流程(详见附件)。
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环境信访调处工作,严格对照环境信访调处流程,规范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诉求,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控减越级信访、重复信访及信访总量。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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