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稽查人员会同公安执法人员对常州市金坛区邮政、快递公司进行检查。在金湖路29号(申通快递公司)4月28日查获装有卷烟的包裹,运单号:773033177421045;在横山路89号(圆通快递)5月17日查获装有卷烟的包裹,运单号:YT4521919908179、YT4521916219117;在西城路117号(中通快递)4月23日、5月9日、5月12日查获装有卷烟的包裹,运单号:75344477820222、75350821435613、75350820855886、75349871862069、75349871720534、75349872086830、75349872152625、75349871862350、75349872389507。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江苏省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限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接受案件调查,如货主逾期不到,则该批卷烟将作为无主财产,由我局依法进行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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