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根据省政府《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我区组织编制了《金坛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其中列入省人大突出环境问题编号30“太湖氮磷污染排放总量较大”,经核查,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2月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常州市金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科,联系电话:0519-82698215。
人大审议突出环境问题(省编号30)整改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太湖氮磷污染排放总量较大。
二、整改目标:大幅削减氮磷等污染负荷。
三、整改措施:1.根据《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和《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苏建城【2019】220号)文件要求,区住建局组织相关排水行业专家对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多次进行分析论证,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了提标改造方案,并按计划实施提标改造工作,确保各生活污水处理厂2021年1月1日按新标达标排放。2.进一步提升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18年启动了金坛区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PPP项目建设。3.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太湖地区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108号)要求,2019年金坛生态环境局梳理排查全区六大重点行业共5家企业,均已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3的标准,无需进行提标改造,5家企业均签订达标排放承诺,承诺生产废水达标排放。2020年再次排查六大重点行业企业,确定增补3家企业,要求上述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现有的工程措施和工艺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充分论证采用的工艺能在最大生产负荷下满足排放标准。
四、整改效果:截至目前,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提标改造工作,相关优化运行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开始对标调试运行;全区8家企业除1家长期停产,其余均按照要求开展自评估或提标改造。通过对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六大重点行业直排企业的提标改造工作,从源头大幅减少了我区氮磷污染物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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