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常财农〔2020〕24号)、《关于做好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意见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农作物秸秆多种形式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17〕5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项目由镇(街道)推荐,通过对镇(街道)建设情况排查梳理,2020年常州金坛俊平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按要求实施了相关建设内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举报电话0519-80189123。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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