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慧芳提交了《医疗机构设置申请公示》,申请设置金坛朱林惠芳口腔诊所,我局已受理并进入公示程序,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关于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71号)的要求,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单位(人):孙慧芳
类 别:口腔诊所
名 称::金坛朱林惠芳口腔诊所
选 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35号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牙椅):1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外科、口腔内科、口腔正畸、口腔预防保健、口腔修复
投资总额:5万元
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联系。
受理电话:0519-82821037,0519-8282798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清风路1号,邮编:213200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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