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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35)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依据金坛区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编号35):“保留的畜禽养殖场中有85个未通过整治认定,通过整治认定的仍存在非法排污现象,常州市庞家养猪专业合作社将沼液排入周边河浜。”经核查,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市攻坚办组织制定的《常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0年8月20日至8月26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8月2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邮戳为准,邮政编码:213200;也可致电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9-80189068。

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保留的畜禽养殖场中有85个未通过整治认定,通过整治认定的仍存在非法排污现象,常州市庞家养猪专业合作社将沼液排入周边河浜。

二、整改目标:加快畜禽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进度和整治认定工作,确保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

三、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制定年度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进行任务分解,并在每年初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对已关闭场销号,对新增规模场进行增补,建立完善当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场年度清单、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规模场年度清单两个清单。

2、加强长效管理,根据2017年区“263”办出台的《关于畜禽养殖环境长效监管的实施意见》,健全畜禽养殖环境长效监管网络,落实各级监管网络监管责任,设立二级、三级网络巡查联系人,并实行季报制度。一级网络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巡查,及时通报巡查情况,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养殖环境违法行为。二级网络对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等台账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养殖业主立即整改,并上报一级网络。三级网络对所有养殖场(户)进行日常巡查,重点是规模养殖主体,兼顾养殖散户的监管,对非规范的新、改、扩建养殖场坚持露头就打,坚决杜绝养殖无序发展问题。

3、2018年6月,出台《金坛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11月,成立以朱霞副区长为组长的常州市金坛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镇、街道签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建设完成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1座,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整改效果:

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认定率:2019年我区非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共371家,其中生猪规模场25家、肉禽养殖场319家、蛋禽养殖场27家。截至目前我区共完成治理认定371户(其中关停12家),治理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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