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金坛区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创建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茶园水肥一体化实施主体应用水溶性肥料的通知》(坛农发〔2020〕61号)等文件要求,经“自愿申报、区级讨论”,拟确定7家实施主体。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常州市露源生态茶业有限公司,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380亩,发放水溶性肥料214袋,小计5.35吨。
2、常州市金坛区泉江茶厂,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86亩,发放水溶性肥料105袋,小计2.625吨。
3、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535亩,发放水溶性肥料300袋,小计7.5吨。
4、常州市御庭春茶业有限公司,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80亩,发放水溶性肥料101袋,小计2.525吨。
5、江苏方麓茶场有限公司,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95亩,发放水溶性肥料110袋,小计2.75吨。
6、常州金坛国明天然源茶叶有限公司,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306亩,发放水溶性肥料172袋,小计4.3吨。
7、金坛区西阳阳山茶厂,实施水肥一体化面积111亩,发放水溶性肥袋62袋,小计1.55吨。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不受理其他方式和匿名意见。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家禾,联系电话:0519-80189066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晨风路12号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207室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