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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荡湖防洪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长荡湖防洪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8[28]号)的要求,本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荡湖防洪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金坛长荡湖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大堤提升工程、 岸线修复工程、生态驳岸工程、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投资:70213.09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回填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辅以洒水抑尘,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弃土区臭气在必要时喷洒恶臭抑制剂,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道路交通汽车尾气,经预测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至附近水体,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住宿依托当地居民住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每天由封闭罐车运送至最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湖体和周边水体。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从场地布局、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区内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噪声、社会活动噪声和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工程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堤防填筑和围堰等其它建筑物回填,工程自身开挖不产生石料等工程弃渣。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严禁乱抛乱丢,随地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可由地方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江苏省和常州市相关规划,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但这些不利影响是暂时的,可通过控制污染排放、实施生态恢复与补偿、社会保障等措施予以减免和消除。建设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工程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小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衡量,本工程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建设单位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建设单位索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有效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五叶集镇北街1

单位联系人:邹丽华

联系方式:15295198616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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