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苏财社[2018]116号)和《金坛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精神,我区上半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完成了个人申报、村民审议、三级公示、审核确认、资金申报与发放程序。2020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1806人,发放金额7256400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0517人,发放金额14648160元。
特此公示,如对资金使用有异议,请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金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指导科反映意见,电话:0519—82886536
附件:2020年上半年金坛区农村奖扶特扶资金发放表
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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