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下发2020年常州市金坛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坛食安委〔2020〕2 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发布2020年第一季度我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信息。
按照每千人5.5批次的抽检任务,截至目前,共完成食品抽检342批次,占全年计划的11.1%,合格率为100%。一季度以来,我区抽检主要围绕春节节前的食品、疫情期间群众关心的“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开展工作,包括种植养殖环节的蔬菜80批次;流通环节抽检了161个批次,酒类3次,蔬菜40次,蜂产品9次,肉制品2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调味品27次,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21批次;生产环节抽检了19个批次,肉制品16次,水产制品1次,蔬菜制品2次;粮食环节抽检了82个批次的储备粮,未发现不合格食品批次。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围绕疫情防控重点食品安全,以着力解决食品抽检中的问题为导向,切实提高食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为公众饮食安全做好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促进全区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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