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坛区农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坛财规〔2017〕7号)第五条:“纳入规划改造的标准化村卫生室验收合格后,根据村卫生室移址新建、改扩建工程审计结果以及村卫生室内的配套实施的政府采购结果等拨付资金,以每个不超过25万元作为奖补标准,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发生经费进行补助”之规定,经财政局审核确认,对东城街道东方村、五联村、金城镇冯庄村、薛埠镇泉江村、倪巷村、东进村、指前镇王母观村、儒林镇五叶村、直溪镇巨村村9家村卫生室予以补助,审定建设经费5279785.48元,财政拨付经费2250000元。现将2019年村卫生室提档升级工程(第一批)补助资金予以公示,见(附件),希望各单位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对建设资金实行规范化管理,所拔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村卫生室建设,不得截留、挤占,确保村卫生室建设工程惠及于民。有异议者及时上报至我局,联系电话:0519-82888690或0519-82824905。
附件:2019年提档升级村卫生室拨付一览表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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