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常州在2月9日印发了《常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要求在去年推进市、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将相关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一线基层集中,确保基层有人有物有权办事。
为深入推进基层“1+4”综合改革,让乡镇(街道)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载美好生活的“新家园”,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苏编办发〔2020〕12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镇、街道集中审批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2020〕100号的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目的。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完善机构设置,明确赋权事项,要求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在规定时间,必须人员划转工作和三定方案实施到位;厘清职责权限,强化人员配备,要求镇、街道要将业务骨干充实到为民服务中心一线窗口,切实解决群众需求;规范场所建设,推进集中办理,要求镇、街道的为民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导服区、综合服务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候区、政务公开区这5个区域,相关事项要优化配置,通过设立综合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类事的集中服务;优化服务举措,完善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前台+后台”、“审批+代办”机制,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办事需求;提升“网上办”服务水平,推进民生服务延伸办理等五大方面,要求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一体化受理平台,通过一窗受理系统收件、出件,解决审批材料反复提交,不能共享的难题。其中完善机构设置,明确赋权事项是镇、街道集中审批服务的基础;场所建设,集中办理是实体大厅平台建设和集中审批的具体举措;提升“网上办”服务水平是深化线上线下融合的重要抓手;推进民生服务延伸办理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关键实招。
第三部分内容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强化部门、镇、街道之间的业务协调配合,将权力事项赋权到位;同时强化考核监督,确保镇、街道改革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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