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内容
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 年)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全面改善长荡湖水环境质量及水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提升湖体生物多样性,构建完善的水环境监控和预警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 体”的理念,深入推进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以湖体生态修复为抓手,着力削减长荡湖污染负荷,改善环湖生态环境,提升水环境质量,努力恢复长荡湖水清岸美自然风貌,实现长荡湖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不断提升长荡湖水环境质量,湖心区、北干河河口区、水源地取水口等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III 类水标准;长荡湖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提升,浮游、底栖等水生动物种群指数明显提高,湖底水草、浮叶植物等覆盖率达50%;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数字监控防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能力显著提升。

三、主要工作

(一)控制外源污染,降低入湖污染负荷

1.治理工业点源。以乡镇为单元,对沿湖及主要入湖河道沿线工业点源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筛选直排企业信息。

2.治理生活污染。全面摸查长荡湖流域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

3.治理农业面源。加快沿湖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化肥农药减量、轮作休耕、秸秆还田等措施,形成结构合理、良性循环的农业生产体系。

(二)削减来水污染,提升入湖河道水质

1.全面开展排口整治。2020 年 10 月底之前,长荡湖沿线各属地政府完成对前期排查出的排污口的逐一调查复核和整治,对确定的污水排放口,要立即进行截污、封堵;对确定的非污水排放口,要依法进行分类、编号,严格禁止污水直接或间接入湖   (河)。

2.强化区域河道整治。进一步加强丹金溧漕河及其支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客水水质,为长荡湖生态系统修复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

3.加强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有效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

(三)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区域治污能力

1. 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长荡湖流域内污水管网建设力度,加快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儒林污水处理厂、茅东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移址新建、扩容等工作,确保在2021 年底前全面建成投运。

2.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面开展环湖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确保生活污水应接必接、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应有的功效。

3.推进长荡湖流域水利水系集中治理。2020 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孟河(金坛段)延伸拓浚工程,引长江水补给长荡湖。开展新 孟河支河及尧塘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入湖负荷。

(四)修复生态基底,提升湖体自净能力

1. 强化湖体生态治理。依据河流形态与地形地貌特征,在长荡湖入湖河道建设河口生态拦截工程,将污染物消纳在河口区或湖滨带,降低湖泊污染负荷。

2. 减少内源污染扩散。实施湖体水动力优化工程,在长荡湖生态清淤工程(一期、四期、五期)完成基础上,2020 年底前完成长荡湖二期、三期清淤工程,彻底削减底泥氮磷释放, 改善湖区环境质量。

3. 增加水体生物多样性。加强长荡湖水生植物种植与管理,引种挺水植物群落、浮叶植物群落、沉水植物群落,建设生态浮岛。开展水生植物保护区生态工程,实现植被群落的恢复与保育。

(五)创新管治模式,强化监控预警能力

1. 构建区域协同治理模式。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多个行政部门,各相关部门必须创新发展理念,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参与理念、区域联动的理念系统推动长荡湖流域内水污染治理工作。

2. 建设水环境监控预警管理系统。开展丹金溧漕河、通济河、薛埠河等河流的水质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建设,2020 年底前建成五工区、沈渎桥、三星桥水质自动站。

3. 建立全区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工作要求,以落实属地政府对区域内水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长荡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和各镇(开发区、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指导推进各项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省、市在长荡湖水环境治理资金和项目布局上的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三年行动计划。

(三)健全督查机制

加强三年行动计划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和发现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慢作为、不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并对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和问责,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四)完善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长荡湖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有关政策、进展情况和权威信息,定期公开水功能区达标状况、跨界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水质、重点生态功能区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

(五)强化宣传引导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作用,深入宣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