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前后全省系统安全工作,积极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要求,按照国家局、省局年初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检查全省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排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为夺取疫情防控与生产经营“双胜利”提供安全保障,定于2020年6月上旬开展全省系统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范围
检查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12日。
检查范围:各市局(公司)机关、物流中心、去年下半年安全大检查未覆盖的县(区)局(分公司);省局机关及多元化企业;重点出租房屋、场所。
二、检查组和受检单位
省局(公司)委托有关市局(公司)安全管理处负责人任组长,抽调全省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检查组和受检单位安排详见附件。
三、检查任务
安全检查组主要有两项任务:
(一)上半年安全大检查
1.依据《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苏专办发〔2020〕6号)、《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系统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苏专办发〔2020〕9号),结合《烟草企业安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进行综合检查;
2.对去年下半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验是否已按要求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省局将对电气防火专业检测开展情况作重点抽查。
(二)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专项督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相关要求,检查各单位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和危险废物等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标准和行业制度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督查《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专办发〔2019〕89号)的落实情况,是否组织学习、召开动员会,是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及时间节点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安全隐患是否按期整改等;
2.督查《省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系统开展房屋安全风险排查的通知》的落实情况,是否对所属房屋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自查,是否对每一个房屋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排查中发现的安全权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3.督查省局安委办下发的《关于对配送环节非核心业务外包加强安全监管的通知》的落实情况,是否单独签订安全协议、进行安全交底,内容是否不低于《通知》要求等;
4.督查省局安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危化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危化品清单并保持更新,在危化品购买、运输、使用、存储、应急等方面管控是否规范等;
5.督查各单位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防护装置配备情况,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是否有效使用等;
6.其他需要督查的安全工作。
四、检查方式
各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可采取查阅资料(了解生产情况、安全隐患、危险有害因素)、实地查验(抽查生产现场)、座谈交流(工作情况座谈汇报、检查结果情况交流反馈)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检查组和受检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局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大检查作为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向检查组汇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检查组要在全省安全信息系统中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间。各单位原则上要在隐患整改通知书发出1个月内完成整改,确实无法完成的,要在到期前向省局安委办上报管控措施。
4.各检查组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及时总结各单位好的做法经验,挖掘亮点和案例,为全省系统互相借鉴、共同提高提供有力素材。检查组要对照本通知第二部分“检查内容”,逐项描述受检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关于赴XX市局(公司)安全大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请将专题报告以及隐患和问题清单(电子版)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省局安委会办公室。
5.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行业和省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受检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局、省局接待规定,一律安排检查组在单位食堂用餐。受检单位应在检查开始前向检查组提供检查行程安排,明确时间、受检单位和部门、食宿等事项。检查组长要对检查行程审核把关。在检查过程中党员同志要自觉佩戴党员徽章,亮身份、树形象。要注意检查工作期间的安全,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