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金坛区局(分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障干部员工生命健康安全和机关平稳运行,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金坛区局(分公司)的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和处置。适用所有在金坛区局(分公司)工作的人员(含物流配送组和物业公司、外包单位人员)。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局(公司)机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编制。
(三)响应分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级。针对目前整体形势,金坛区局(分公司)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II级)预警级别和应急响应,由金坛区局(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根据区局党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发布和解除。各科(室)全程参与,随时待命。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局党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局(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对区局(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负责,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局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科室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急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医疗防护组、警戒隔离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工作组,各工作组主要职责如下:
综合组:负责区局(分公司)疫情信息的汇总、上报、发布和对外宣传;起草疫情防控指令和通知;负责与疾控部门、街道、社区等外部机构的联系沟通;负责员工安抚和心理疏导;对应急工作中有关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组织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培训。
医疗防护组:负责可疑症状人员的现场救援和接触现场的处置;做好接触人员、区域划定;负责密切接触者观察;加强防疫知识培训。
警戒隔离组:负责可疑症状人员发现地的隔离;负责接触区的警戒;负责区局秩序维护和无接触者疏散。
后勤保障组:负责车辆、应急物资等方面保障;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及所有监控点正常运行,影像资料保存时间符合有关要求。
区局(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应急响应
(一)预防措施。
1.重要关键岗位实行AB角。各科(室)重要关键岗位要坚持从严掌握、统筹安排,设立AB角。对于居住小区出现确诊病例、本人及共同居住的亲属出现可疑症状的A角员工,可视情况安排居家观察1—2周,观察期间由B角员工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正常有序。
2.设立隔离观察区域。确定办公楼辅楼五楼和西门大街105号员工之家为临时集中隔离场所,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调度使用。在西门大街107号504室内两间宿舍,作为居住在集体宿舍员工的生活隔离场所。
3.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后勤保障组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提前准备好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消杀物资、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护物资。
(二)应急流程。
1.信息接报。发现疫情事件后,第一发现人应第一时间向科(室)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所在科(室)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报告。各科(室)在收到地方政府及有关方面通报的疫情情况后,应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报告。报告方式为电话口头初报,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人数、危害程度、报告科(室)联系人员及疫情控制情况等,事后补报《突发卫生事件信息快报表》(详见附件2)。
2.信息研判。应急办公室根据接报的信息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局党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区分不同情况及时处理。需要向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报告的情况,报出前需经区局党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3.出现疑似症状的现场处置。
(1)如果员工或来访人员在工作场所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健康异常情况,报告情况后应当停留在原地不动,注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等待医疗防护组进行现场处置。
(2)应急办公室第一时间安排医疗防护组将病人带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现场处置,无关人员禁止出入。医疗防护组现场处置必须穿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密切接触确诊(疑似)病例的救援人员,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按照疾控部门规定,在家或指定地点接受14天的隔离和医学观察。
(3)医疗防护组认为没有必要送医的,由后勤保障组安排车辆送该员工回家(宿舍)休息,待身体恢复后安排上班。相关司乘人员应安排居家观察3天,视身体情况确定是否上班。
(4)医疗防护组认为有必要送医的,及时联系所属街道、社区和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医疗防护组安排1名工作人员共同送医,送诊过程中病人必须佩戴口罩,走专用通道(相对封闭,不与其他人员接触)。病情比较严重的,由医疗防护组决定呼叫120送医,医疗防护组安排1名工作人员随行。送医之前,应详细询问其近日身体情况和接触情况。陪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现场等待医院排查结果。
(5)员工送医后,由医疗防护组根据和病人的交流及掌握的其他情况,酌情划定接触人员和密接区域,会同后勤保障组对密接区域及病人使用过的公共物品及时进行消毒处理。警戒隔离组暂时对密接区域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引导接触人员到集中隔离场所先行隔离,并监测健康状况。非密接区域的员工原地待命。
(6)如果排除新冠肺炎,由送医的车辆和人员护送员工回家或到提前备好的隔离宿舍观察5—7天左右,需要留观的服从医疗机构统一安排。警戒隔离组解除相关区域隔离措施,其他员工可以离开办公楼,划定的接触人员和送医人员安排居家观察3天左右,视身体情况确定是否上班。
(7)如果被确定为疑似新冠肺炎。病人和送医人员听从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公楼内所有人员继续原地待命,等待疾控部门进驻,按要求处理。
4.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后续安排。
(1)医疗防护组配合疾控部门开展调查处置,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终末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应当保存好单位区域视频影像资料。
(2)确诊或疑似病例划定的密切接触者由地方卫生部门统一组织集中或居家隔离。一般接触者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警戒隔离组对于疾控部门划定的密接区域进行封闭,原在密接区域办公的员工根据疾控部门要求的时限居家办公。后勤保障组配合做好疫点终末消毒,并每天做好餐厅、卫生间、楼道、电梯等重点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或疑似患者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同一楼道为单位。
(3)发生2例以上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可在(2)措施的基础上,视疫情发展情况和疾控部门评估情况,对特定楼层进行全面封闭,必要时全办公楼全面停止办公。若地方政府派驻工作组,指挥权移交地方政府工作组,各科(室)要严格落实工作组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5.疫情信息发布。发生疫情后,需要发布的信息由综合组负责起草,报市局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审核,经市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市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未经允许,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随意发布与区局疫情有关的信息。
6.后期处置。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综合组和后勤保障组进行后期处置。
(1)根据疫情发展变化,视情组织恢复正常办公秩序,消除疫情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影响。
(2)妥善安抚突发疫情中患病职员及家属。
(3)统计消耗的应急物资并及时进行补充。
(4)对应急处置中有关干部的表现进行评价,视情提出奖励、使用和问责建议。
四、附则
(一)本预案由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各科(室)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做好先期应急处置。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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