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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蓝岭公寓和光语花园地名命名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9080/2020-0005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地名办〔2020〕20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0-10-09 公开日期 2020-10-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蓝岭公寓和光语花园地名命名的通知
 
关于蓝岭公寓和光语花园地名命名的通知
坛地名办〔2020〕2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坛政办〔2020〕355号办文单,现公布标准地名如下:

1. 蓝岭公寓:根据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坛开科经投字〔2017〕44号)文件批复,该住宅小区以高层公寓楼和公建配套设施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河山环路,西至汇福路,南临规划道路,北靠晨风路。占地面积为70504平方米,建筑面积230915.52平方米。

2. 光语花园: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坛发改备〔2012〕62号)文件批复,该住宅小区以高档景观住宅和公建配套设施为主。其四至范围:东临中兴南路,西至规划道路,南临金坛大道(金武快速路),北靠融熙诚园住宅小区。占地面积为86018平方米,建筑面积217174平方米。


常州市金坛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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