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苏金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崧泰置业有限公司、常州致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凯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你们提出的拟成立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商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商会成立登记。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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