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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关于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明老年人关爱之家、金坛市旅游业发展服务中心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作废的公告
  信息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6-0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明老年人关爱之家、金坛市旅游业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至2018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本机关已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因上述两家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印章无法缴回,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金坛经济开发区东明老年人关爱之家、金坛市旅游业发展服务中心登记证书(含正、副本)和印章作废。

 

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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