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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47 号)精神,聚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问题,支持企业有效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现就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多渠道招聘员工,加快组织非重点疫区务工人员有序返岗。拓展线上招聘,可登录“金坛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www.lelejob.com.cn)即时发布招聘信息,通过“网络视频直播招聘”,实现供需双方精准对接。

二、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生产。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岗就业的,按照 2020 年净增参保人数每人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三、鼓励企业集中包车返岗。在上级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集中来坛务工人员,由用工企业提出申请,报各镇区、西城街道核准,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送,按照省内每人 200元、省外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交通费补贴,由各镇区、西城街道予以安排。各进城防疫卡口应为包车人员进行快速查验、快速放行。

四、加强劳务协作。加强与我区劳务协作基地对接,劳务协作基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我区集中输送人力资源,从2020 年 2 月 1 日起,务工人员来坛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 500 元的一次性补贴,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鼓励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复工企业用工需求,向企业精准推送疫情低风险地区务工人员信息,从 2020 年 2 月 1 日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当月,首次录用并参加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按每人 1000 元标准给予职介补贴(与一次性以工代训补助不重复享受),从失业保险扩大支出结余中列支。

六、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对企业确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健康观察的人员和暂无租住地的人员,由企业负责解决隔离观察用房。各镇区、西城街道按照每人每天 100 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 7 天的补贴。

七、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八、畅通企业职工上岗体检通道。我区各职业健康体检服务机构在落实防控方案、物资保障等前提下,应尽快恢复营业,支持企业开展职工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九、帮助企业做好职工疫情防护物资保障。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科技型企业、重点出口企业等复工企业,由区防疫指挥部对接服务,对复工所需职工防护物资给予帮助支持。

本通知执行至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当月末,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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