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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发布关于同意第七批企业复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 部企业防控组成员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20〕6 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20〕7 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企业自评申报、板块现场和材料审核、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研究会商,并报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批,决定同意常州市沃尔核材有限公司等60 家工业企业、江苏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 家建设领域企业、常州金坛广浩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2 家交通运输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于2020年2 月19 日起复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企业复工后,请各镇(区、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持续做好“四个到位”等制度落实,确保企业防控机制有效运转。

二是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后续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等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员工出行、物资运输等实际困难,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等形式,加强复工企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未规范执行防疫期间生产经营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一律严肃查处。

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0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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