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个人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延期办理。如确实需要办理的,遵循“不见面”办理原则,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邮寄至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并电话予以确认。
一、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报销
1.发票原件;
2.费用清单原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
4.已办理转诊手续未上传转诊信息的,提供转院证明;长居异地参保患者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6.新生儿医疗费用发票(非患儿正式姓名的请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1.未在医院享受过任何报销待遇的门诊发票;
2.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居民医保慢性病诊断名称的出院小结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三)生育报销
1.发票原件;
2.出院记录复印件;
3.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4.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四)特药报销
1.未在医院或药店享受过任何报销待遇的发票原件;
2.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二、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报销
1.发票原件;
2.费用清单原件;
3.出院记录复印件;
4.已办理转诊手续未上传转诊信息的,提供转院证明;长居异地参保患者提供居住地的居住证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1.门诊医疗收费票据原件;
2.门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
3.市外转诊就医的,需提供我区人民医院、中医院出具的转上级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的特殊病种患者报销时如查询无异地就医办理记录需提供本人异地居住证复印件;
5.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三)特药报销
1.未在医院享受过任何报销待遇的门诊发票;
2.社保卡复印件(金融功能已在银行激活)。
邮寄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 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一楼34—38号窗口医疗支付科。联系电话:82820471、828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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