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地方金融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坛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服务与收费行为管理的通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收费、服务等行为做了明确规定。12月23日下午,四部门召开全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工作会,传达文件精神,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代表参会。我局价监竞争处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价格的收费行为做了具体要求。
一是行业自律自省。各经纪机构要认真学习相关条款,对标找差,收费项目以及标准公示清晰,确保在公示之外不多收一分。不囤积房源,垄断信息,不搞赢者通吃,不哄抬价格、恶意挤兑,要拥护政策,迎合市场,在允许范围内有序、公平竞争。
二是重视群众监督。要把服务放在实处,通过提高服务水平,细化服务项目,为买卖方撮合提供最大资源。重视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以及关于服务、收费方面的疑问,要认真倾听,细心解答。
三是拥抱政府监管。各经纪机构要拥抱监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各项经营活动。我局也将服务好企业,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化解一般纠纷、调解争议事项。本着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只收费不服务和多收、变相多收费用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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