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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实行告知承诺制提升服务质效
  信息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随着人社服务面及量的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窗口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原有经办服务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经办环节多、需要提供的材料多,手续繁琐,企业办事要在几个窗口之间往复多次,要求简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的呼声较大。

为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响应企业要求简化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的呼声。我区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报送的特殊工时审批、经济性裁员备案、集体合同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书面承诺。用人单位报审查材料时,不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事项材料,仅要求书面承诺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对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按原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简化材料。原先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法人证明、工会证明、以及集体协商过程合法性说明材料、记录材料等证明事项,均在告知承诺书予以承诺并盖章确认,送审材料精简了80%以上。

三、不见面办理。除了保留原先的窗口受理外,增加了不见面办理的途径。登录金坛政务服务网即可在网上办理。

四、压缩时效。从原先审查的15日内,压缩到7个工作日内。窗口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科室负责人复核2个工作日,领导审签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1个工作日。

五、事权下放。根据区政府推进镇、街道集中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我局将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备案等5个事项下放到直溪等部分镇、街道行政审批局就近办理。安排业务骨干对镇、街道行政审批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接受培训人员能熟练掌握集体合同备案等5个事项的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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