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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11-1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农法发〔2020〕5号),金坛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经市级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实地核查、专家审核复评和网上公示,成功获评第二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2018年改革至今,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依法推进、创新监管,横向整合、重心下移,统筹协调、稳步实施”为原则,建立执法为农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制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深化改革,规范综合执法。一是落实三项制度,加强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出台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办案责任制度等15项管理制度,并从责任体系、市场检查记录等17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二是规范办公场所建设,满足执法办案需求。办公场所独立,设有会议室、档案室、询问室、罚没物品仓库等功能场所,能满足执法办案需要。并按照规范制作标牌,执法人员公示牌等全部上墙。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升级执法装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害物品处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额度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目前大队配备执法车辆3台、渔政执法艇3艘、执法记录仪15台、移动执法终端6套、数据采集仪1台等执法装备。

锐意进取,提升执法能力。为强化业务融合、大力推进综合执法,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以“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队伍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交流培训力度。一是建立 “每月集中学习”制度,每月月底开展大队集中学习,由执法队员结合工作实际授课,通过执法工作演讲、交流工作体会,提高队员的实战能力;二是通过“走出去”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2019年,大队组织三批共11名队员分别前往四川成都、新疆伊宁、湖北恩施参加了农业农村部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队员参加了常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培训以及金坛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培训;三是通过“请进来”开展专题培训。邀请区法制办专家、法院领导、农委法律顾问,就综合执法必须、急需掌握的程序法和实体法进行了专题讲授,把“取证技巧”“执法流程”“案卷制作”“行政强制”等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培训。

明确职责,彰显执法成效。综合执法改革以来,区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整合、融合、联合”理念,不断提高“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规范执法”水平。一是与各条线科室、乡镇两站走访座谈,加强联系与沟通。二是协同条线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与打击行动。 主要有农资打假、渔政亮剑、水产品质量与苗种检疫、饲料兽药畜产品安全、屠宰扫雷、种子经营、农机 “打非治违”、无证饲料生产、动物诊疗等专项执法行动。三是树立标杆,推动联合执法。与公安、长荡湖渔政大队、供销社等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开展联合行动60多次。四是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2018年至2020年10月,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320次,监督抽样380余批次,现场处理各类举报361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06起。 2018年大队承办的农药案荣获“2018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多名队员被邀请至常州市执法论坛交流办案体会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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