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对第三季度发生的三起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社会公布,其中两起案件案由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同时,我区还将一家企业因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且以逃匿、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工资实施行政处罚,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