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在西城街道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西城分局联合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对辖区130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宣传和培训。
一是向校外培训机构宣贯教育培训机构许可事项和经营范围表述的相关规定,加强证照管理。我局依据省局营利性民办学校和培训服务机构登记业务规范等的要求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登记。面向中小学实施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中小学实施语言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由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艺术、体育、科技等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可直接向我局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二是向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划明广告宣传警戒线,加强广告管理。一方面禁止发布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另一方面广告中不得使用极限词或者诋毁同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能使用金坛最好、金坛师资力量最雄厚、最先进等极限化用语均不得使用。
三是向校外培训机构普及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校外培训机构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一是食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主要是预包装食品等的销售,要取证后方可销售;二是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教育培训机构提供食堂用餐服务的,要按照餐饮服务规范布局和流程,领取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提供供餐服务。
四是向辖区校外培训机构提醒及时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年报跟进。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在每年6月30日前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信息公示,如不按时公示,我们将列入企业经营异常状态,连续三年不报由省局以严重失信违法单位拉入黑名单。我们也会对各校外培训机构的主体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各类信用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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