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建窗口派员赴常州市建管中心参加了由住建部举办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其工作细则的线上宣贯培训会,为我区今后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了新的政策保障。
自去年4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移交住建部门以来,一直未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政策标准。此次《暂行规定》的出台,结合了住建的实际情况,规范了部分内容,简化了部分手续,为全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了权威的政策依据。宣贯培训会上,住建部相关职能司负责同志介绍了《暂行规定》制定的背景及重要意义、遵循的原则和思路、适用的范围等,并结合《暂行规定》详细解读了工作细则中的政策条款,严格规范了相关的文书格式,统一了各方面的标准。
今后,住建窗口将全面按照《暂行规定》及其工作细则,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新规定操作,同时遵循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力求将新政策化繁为简,尽快落到实处。(住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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