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审核流程公开、公平、公正。7月13日,金坛区住房保障办会同区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审计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审核认定管理流程》(坛建发〔2019〕10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联合会审,严格按照“三审三公示”的制度,确保审核准确性。
联合会审期间,会审人员依法依规对申报对象的户籍、家庭收入、车辆、现居住宅等情况进行审核。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申请203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101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53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49户。经过联合会审,共136户符合条件,其中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63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45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28户。
会审结果将通过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