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开展化工产业保留生产企业依法用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于2020年6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了对全区保留的16家化工生产企业开展了依法用工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内容:(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重点检查化工企业不得通过劳务派遣用工规定的执行情况;(二)依法参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三)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情况;(四)执行女职工、未成年工、高温作业等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情况;(五)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情况。专项检查期间,我局抽调了劳动监察、就业、劳动关系、工伤、社保经办等相关机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16家企业除一家企业(江苏安博特实业)已经停产,且无实际用工,其他企业在劳动合同、社保登记和缴纳、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工伤保险等方面基本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发现1家企业存在未落实省政府的“化工企业直接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通过劳务中介机构进行招录”要求的情况,2家企业部分用工人员未依法参加社保的问题。为此,我局已经交由区劳动监察机构进行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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