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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无意占压 立知立改
——瓜棚占压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消除
  信息来源: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6月3日,西气东输苏浙沪管理处南渡站巡护人员在管道巡查中发现,薛埠镇泉江村金溧管线正上方某瓜田内有一新建临时棚屋占压,桩号为JT015。经与联系薛埠镇政府、泉江村村委前往现场查看核实情况,并与当地农田主积极沟通协调,告知其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严禁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近日,此处占压已经拆除,并移至管道保护5米范围以外。有效确保了国家能源大动脉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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