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1,同比涨幅为3.1%,符合价格上涨与低收入居民价格补贴的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做好补贴发放的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收费传〔2020〕149号),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仍按照142元/人(户)发放。据测算,我区共向14995人(户)低收入群体发放4月份临时价格补贴合计金额约2129290元。目前,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