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两违”整治工作情况作为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个性化指标,和省政府推荐“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对象的重要考核内容。金坛区河长办结合《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河长办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再排查再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在金坛区开展河湖违法圈圩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再排查再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2019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高位推动“两违”专项整治工作,36项区级“两违”清单任务提前一年全部完成整治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仍存在的“两违”问题定性不够准确、排查不够仔细、整改不够到位等现象,在全区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再排查再推进工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项目、整治范围、整治目标、整治责任、问题排查、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验收管理及长效管护等内容,为“两违”专项整治明确方向。
《通知》要求将省骨干河道名录的8条骨干河道、1个省管湖泊,以及1座在册中型水库的“两违”问题清单作为市级重点“两违”;其余区级河湖库的“两违”问题清单列入区级“两违”,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实现“两违”专项整治全覆盖。对列入市级重点“两违”项目必须在今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销号,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余“两违”项目原则上在年底前完成整治,整治确有困难的,经区级总河长同意,在2021年6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针对水利部暗访发现、省水利厅遥感发现、公众举报的问题,如不在各地的“问题清单库”中,将在综合考核的个性化指标赋分和推荐省、市政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对象时进行扣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