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坛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在区公安部门配合下,在当事人陈某住所现场查发10箱梦之蓝酒及52箱贵州茅台酒质量可疑。经标示厂定鉴定,全部为假冒,涉案货值达48万余元。经初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将该案移送区公安部门处理。目前区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