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三农”政策,推进我区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常州市综改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常州市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农改办〔2020〕2号)文件要求, 4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召开一事一议项目申报推进会,各镇(街道)农经站、财政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学习贯彻了今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新的文件精神,并对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我区一事一议项目按照先建后补、奖优与扶持相结合、项目滚动管理的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内容需是未享受财政奖补、经区镇验收合格的项目,经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区级审核三步完成工作。会上对今年的申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要求,建好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早谋划,早建设;二是要严格把关,申报项目,及时通过常州市“三农”项目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审核和提交工作;三是要严格验审,奖补项目,建设完工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和审计工作。
“一事一议”,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道路、路灯、健身广场、老年服务、环境整治等多种农村公益性建设,可以为当地村民改善生活环境起到良好作用。申报工作要求在5月20日前完成,区级将在9月30日前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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