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金坛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对《决定》内容开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全区农(集)贸市场、餐饮单位、茅山风景区和长荡湖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张贴《决定》公告、发放宣传单,积极引导相关经营者自觉遵守《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抵制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督促市场开办者、餐饮单位业主、景区管理责任人等市场主体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等违反《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目前我局已印发《决定》公告300份、宣传单3500份。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栏以及网络媒体、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和自觉摒弃、坚决抵制滥食野生动物等习俗,为贯彻执行《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在我区4块电子大屏、20块交通诱导屏、14个公共自行车站台橱窗等场所投放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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