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区企业将陆续复工复产,区应急管理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疫情防控条件下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要求各企业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四个到位”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及时发布企业复产复工提示:
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疫工作要求,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力做好人员管控、健康排查、防疫宣传、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学习培训、集中会议可通过网络和视频等形式开展。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统筹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坚决做到先安全、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在复工复产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部到岗到位。
三、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在复产复工前,企业要组织开展全员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特别要把疫情防控的有关知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对节后返岗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再培训、再教育、再考核;对转岗和新入职员工,要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坚决不得上岗。
四、从严安全条件确认。在复产复工前,要对厂区内所有的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验检测,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全面排查,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
五、强化生产现场管理。要紧盯生产现场,现场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进行特种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进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相关作业管理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六、加强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带班、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岗位值班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应急措施,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检频次,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高效科学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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