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区交通管控组研究出台《金坛区企业(单位)上班人员常金往来通行暂行规定》。
根据《规定》,自即日起我区将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住在常州市(常武地区及溧阳市)、工作企业(单位)在金坛区域内的上班人员实行通行证出行管理。经批准复工企业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对办理通行证所涉人员按要求进行严格排查,将相关材料报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审核(工业企业统一报属地政府)。区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对上报信息审核同意后统一汇总报至区交通管控组。区交通管控组根据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上报的相关材料核发通行证。相关人员可凭区交通管控组通行证出入交通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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